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涉及修改的决定a
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年3月31日审议通过《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25件涉及行政强制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》其中涉及《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》:
第十八条修改为:“禁止在公墓外修建活人墓。违反规定修建的活人墓,由墓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,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,又不拆除的,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强制拆除。”
第二十七条修改为:“违反本条例第九条、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,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火化;逾期不火化的,对丧属或者责任人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;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。”
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:“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、第二十二条规定的,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予以公告限期拆除,丧属或者责任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,又不拆除的,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强制拆除。”
(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)
快来看看华坪县火葬区范围有哪些?年1月,《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火葬区范围的通知》明确了古城区、玉龙县、永胜县、华坪县、宁蒗县的49个乡(镇、街道)、91个村(居)民委员会划定为火葬区,覆盖全市国土面积.36平方千米。其中,华坪县火葬区范围涉及全县5个乡(镇)的36个村(居)民委员会。
(一)中心镇全覆盖。
(二)荣将镇全覆盖。
(三)石龙坝镇全覆盖。
(四)兴泉镇:兴泉社区居民委员会、新文村民委员会、干箐村民委员会、文乐村民委员会。
(五)新庄傈僳族傣族乡:新庄村民委员会、天星村民委员会、边凹村民委员会。
华坪县融媒体中心出品
监制:吴宗喜
终审:李志赋
编辑:廖传宇
法律顾问:刘作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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